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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际铁路班列有限公司网站注册协议

本协议是您与成都国际铁路班列有限公司网站(简称:国际班列;网址:www.cdirs.com)之间就本站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注册协议,点击“立即注册”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1条 本站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1.1用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正式用户。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1.2用户点击“同意本协议”的,即视为用户确认自己具有享受本站服务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3国际班列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施行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权利。

第2条 本站服务

2.1国际班列通过互联网为依托,依法为用户提供集装箱货物通过中欧班列“成都国际班列”的运输、装卸、关务、堆存、转运、关务等操作业务的线上委托。用户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本站规定的情况下,方有权使用本站的相关服务。

2.2本网站上的报价、发送日期等服务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本站不作特别通知。请各用户自行关注相关服务信息内容,如因此造成的相关纠纷和损失,国际班列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3条 用户信息

3.1用户应自行诚信向本站提供注册资料,并保证其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若注册资料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如果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国际班列保留终止用户使用国际班列各项服务的权利。

3.2用户在本站进行服务订单委托等业务时,涉及到的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的,本站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用户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本站不会向外界披露用户隐私信息。

3.3用户注册成功后,将产生用户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用户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本站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4用户同意,国际班列拥有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在本站注册、委托服务订单的用户确认订单信息等告知和确认信息的权利。

3.5用户不得将在本站注册获得的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且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3.6用户同意,国际班列有权使用用户的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进入用户的注册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第4条 用户依法言行义务

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用户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4.1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4.2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4.3不得利用本站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4.4不得干扰本站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4.5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4.6不得传输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4.7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条所禁止的行为;

4.8不得利用在本站注册的账户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4.9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 用户应不时关注并遵守本站不时公布或修改的各类合法规则规定,本站保有删除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用户的权利。 若用户未遵守以上规定的,本站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用户帐号等措施。用户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5条 用户委托服务

5.1用户集装箱委托订舱操作的,应在发车前10天在本平台上提报需求,包括班期、柜量、箱号、品名、包装类型、货物状态等项目、联系人、电话等有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因用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造成国际班列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5.2涉及班列订舱委托及运输之外服务项目的,根据用户具体业务需求双方共同确定合作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

5.3用户应保证进场集装箱内的货物装载均衡、稳固,不偏载、不偏重、不超重,不违反集装箱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品、违禁品。但凡违规操作,用户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国际班列损失。

5.4用户集装箱所装货物应符合所用箱型适箱货物要求,不得腐蚀、损坏箱体,不得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不得使用超过铁路运输年限的集装箱、报废箱,用户对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5.5若用户有特殊的服务要求,须至少提前10日书面告知乙方。

第6条 关务、费用结算服务

6.1用户必须遵守报关平台相关管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报关资料上传到信息平台上,必须保证上传的电子资料真实无误、且需保证提供的电子资料无偷税、漏税、走私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应按照海关及检验检疫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因用户提供的电子资料错误导致无法通关、通检及提箱,产生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6.2费用结算工作采用系统计费功能结算班列运输费用。向用户交付前,我司将在线上出具计费联单且第一时间推送至用户处,用户应当及时核对费用,核对无误后签章回传。如因用户未及时确认费用导致无法提箱,产生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于线上确认费用后,月结客户应在次月初将应支付费用转存我司账户。票结客户应现场通过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费用。若产生缴费滞后问题,我司有权滞后交付,待费用缴纳完毕后,方可办理交付。因此产生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7条 违约责任

7.1因用户违约、未及时结算付款或其他用户原因导致运输延误及产生的滞留费、货物毁损等,相关责任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7.2用户违反国际班列有关班列运输业务相关规章制度的,视为用户违约,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且国际班列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7.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提存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8条 免责条款

8.1因不可抗力以及国家法律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必要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

8.2若遇其他意外事由,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且达成书面补充合同,可以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 其它条款

9.1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国际班列将进行通告,请用户自行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9.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国际班列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9.3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国际班列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国际班列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9.4国际班列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5如果不同意国际班列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